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作者: 时间:2019-01-19 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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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关研〔2018〕25号
全体研究生:
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,调动我校研究生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的积极性,根据《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发〔2016〕14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我校2018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研究生奖学金参评对象、评选名额与奖励标准(一)国家奖学金:2016、2017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(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和保留学籍者除外)均有资格申请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。2018年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3名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2万元/人。
(二)学业奖学金:2016、2017级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(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和保留学籍者除外)均有资格申请2018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。根据国家下达的经费和我校配套经费总额,2018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共231个名额。
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见下表:
类 别 |
等 级 |
额 度 |
学术学位硕士 |
一等 |
1 万元/学年 |
二等 |
0.8 万元/学年 |
|
三等 |
0.6 万元/学年 |
|
专业学位硕士 |
一等 |
1.2 万元/学年 |
二等 |
1 万元/学年 |
|
三等 |
0.8 万元/学年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