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五一”、端午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纠正“四风”的通知

日期: 2017-04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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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“五一”、端午两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巩固纠正“四风”工作成果,严防反弹回潮,进一步严明纪律,加强作风建设。现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如下:

1.严禁借节日走访或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、宴请;

2.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
3.严禁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;

4.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;

5.严禁公款购买、发放,赠送礼品和购物卡;

6.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的钱物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;

7.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;

8.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;

9.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

10.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。

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、严格要求、严格监督。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,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,保持强有力工作态势,严防“四风”反弹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作风,自觉抵制违纪违规行为。

校纪委将针对“四风”新形式新动向,采取明察、暗访等方式,着力发现问题线索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问题,严格责任追究;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,将严肃问责。

校纪委监督举报平台:http://duirap118.uir.cn/

举报电话:62861368

中共国际关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17年4月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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